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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的购买须知
2008-04-18 15:29:58
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 1、 本市建成区常住户口三年以上; 2、夫妻双方年收入不超过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四倍; 3、无住房,三人或者三人以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足80平方米; 4、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28周岁以上的无房单身人员符合前款(一)、(四)项规定,年收入不超过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二倍的,可以购买一套建筑面积8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 经济适用房(享受标准)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标准建筑面积,家庭成员2人的为80平方米,3人的为100平方米,4人以上标准为120平方米。 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未超过核准建筑面积的,实行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超过核准建筑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签订合同时,按所购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每平方米上浮20%(285元/M[sup]2[/sup])补交差价款。 3、共同居住的有赡养和抚养关系的无房直系亲属,孩子只需要出生证明就可以了,其他亲属必须要和申请人在一个户口本上。 经济适用房(填表须知) 1、“购房人姓名”为办理产权证人姓名(不得换名字,请慎重填写); 2、“年工资收入”为上年度工资收入,(个人年收入不足20000元); 3、购房为未婚的需年满28周岁; 4、三口以上家庭住房面积不足80㎡(含各类性质住房); 5、“已购买公有住房情况”“已购买经济适用房情况”如实填写; 6、“共同居住有赡养、抚养关系的无房直系亲属”为:具有本市城镇户口且无住房的父母、子女; 7、“申请人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申请人配偶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栏,应加盖相应印章,公有单位出具单位行政章或房产管理章,私有企业、个体、无业、下岗人员加盖办事处或居委会公章; 8、本表须用碳素墨水认真填写,涂改无效。 经济适用房(提交资料) 1、申请人递交申请表时,需验所有享用此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并提交每人复印件一份,小孩需提交户口本复印件; 2、提供单独的夫妻双方年收入、住房情况证明(无房的出具无房证明,有房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无业人员或私有企业人员需由办事处或居委会出具; 3、结婚证及复印一份; 4、单身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一份或离婚证及复印件一份。 经济适用房(申购程序) 第一步办理购房资格证书。具体办理为:1、领取申请表;2、按规定要求交验表;3、资格符合后领取购房资格证。 第二步凭购房资格证到公布房源小区报名参加公开摇号。 第三步摇号入围家庭等电话通知办理选房、购房手续。 关于经济适用房住房证明 昨天打电话问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现在已经换了新表,老表还能用。 现在需要提交住房证明,个人和私企有办事处开证明。 关于大河报报道经济适用房问题声明! 第3批摇号报名还没有开始,31日截止的并不是报名申请,请大家不要误会,论坛将第一时间通知大家摇号时间 据了解提交经济适用房申请的日期将截止到12月31日,之前提交的申请表将在元月9号之后来领取准购证。 近期将公布第3批房源以及摇号时间,郑州房地产网将第一时间公布这些信息,请大家关注。 经济适用房申请将在3月份恢复。 经济适用房中心公告 广大市民及各承建经济适用房建设单位: 《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自颁布实施以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已按照《办法》规定组织了两期公开销售活动,使两千多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从中受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但个别承建经济适用房建设单位违反《办法》规定,私自炒卖经济适用房,并从中谋取利益,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影响。为此,经济适用房建设主管部门已对前期违规售房企业按规定作出处罚,并对所有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的房源,采取措施,严格控制,按规定进行公开销售。现将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自《办法》颁布之日起,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已采取摇号方式进行公开销售,承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无权面向市民售房。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直接到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申报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手续,不可通过其它渠道申购经济适用房。 二、对经济适用住房承建单位的违规售房行为,房管部门将不予为其办理过户和房屋所有权手续。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对违规销售者除没收非法所得外,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予每套房1万元的罚款。 三、请广大市民莫听信经济适用房虚假信息,以免上当受骗。否则,双方交易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后果自负。 四、广大市民如发现违规炒卖经济适用房行为,可及时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主管部门举报。举报电话:67182871 67182869 67182867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align=left]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第三期公开销售(完整版公告) 依据《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政府令2005[146]号)的有关规定,拟于近期组织第三期经济适用住房公开销售。 一、项目基本情况 点击图片放大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align][align=left]二、申购登记时间 [/align][align=left]2007年元月30日—2月3日17时止。申购登记次序不作为选房顺序,超过时限不予登记。 [/align][align=left]三、申购登记地点 [/align][align=left]1、 北文雅二期:丰产路与经五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售楼中心 [/align][align=left]联系电话:65713500 65716416 [/align][align=left]2、宏鑫花园:长江路与兴华南街交叉口向南300米路东宏鑫花园报名处 [/align][align=left]联系电话:69328166 [/align][align=left]3、朝阳小区:文化路与国基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航海快捷酒店4楼306房间) [/align][align=left]联系电话:63633499 63633488 转8306 [/align][align=left]4、通源国际:郑州市经七路与纬三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军区文化站 [/align][align=left]联系电话:63810888 [/align][align=left]5、万龙花园:郑州大学东门对面金源大厦15层 [/align][align=left]联系电话:68572090 [/align][align=left]6、金桂苑:博颂路与丰庆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富邦铭邸”小区内 [/align][align=left]联系电话:67259007 [/align][align=left]7、西湖春天:冉屯东路西湖春天售楼部 [/align][align=left]联系电话:67548888 67549999 [/align][align=left]8、圣地花园一期:丰产路与政七街交叉口思达数码大厦12层1202室 [/align][align=left]联系电话:65363666 [/align][align=left]四、销售对象 [/align][align=left]2006年12月31日前申请登记并经审核符合购买条件的市民(含一、二期参加摇号未入围人员、候补入围人员)。办理申购登记时,需持购房资格证明书、申请人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到申购登记现场进行登记。 [/align][align=left]五、销售方式 [/align][align=left]1、本次销售采取统一组织,公开、公平、公正的摇号方式进行,通过摇号的方式一次性确定入围名单和选房顺序。邀请市监察机关、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全过程进行监督,市公证机关将对摇号过程进行现场公证。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对公证结果予以公布。 [/align][align=left]2、本次公告销售的8个项目,将按项目分别摇号确定入围选房名单。购房居民只能选择其中1个项目办理申购登记手续1次,且不能变更,对于不按规定,多项目登记的,一经发现取消此次参加摇号资格。 [/align][align=left]3、其它未尽事宜,按《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align][align=left]4、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在申购现场解决的,一律到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中心1007房间咨询办理。 [/align][align=left]六、公开摇号结果的公布 [/align][align=left]1、入围结果查询:郑州市房地产网 网址:www.zzfdc.gov.cn或者www.zzfdc.com.cn [/align][align=left]2、入围结果公布:郑州日报、各售房小区现场张贴公布 [/align][align=left]七、其它事项 [/align][align=left]1、本次公开销售的房源,其入围人员的具体选房时间,另行通知。 [/align][align=left]2、市民代表产生方式: [/align][align=left]市民代表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符合本公告第四条销售对象中规定的申购登记资格。市民代表的产生采取微机摇号的方式,在8个项目的申购人员中随机产生20名,届时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察公证机关和各新闻媒体参加,由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现场操作随机选取。并从20名代表选举产生进行现场操作摇号的市民代表。 [/align][align=left]监督电话:67182872 [/align][align=right]二OO七年元月二十八日 [/align]关于暂缓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申请的通知 广大市民: 为做好第四期经济适用住房公开销售工作,经研究决定自2007年6月23日起暂缓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申请工作,重点抓紧筹集房源,解决已申请报名的2万户购房家庭,将采取加大中号机率的办法重点研究解决三次以上摇号未入围家庭的住房问题。 凡4月20日前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提出购房申请的家庭,未领购房资格证的请速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中心领取。 4月20日至6月22日递交申请资料的家庭,请在6月28日以后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中心领取购房资格证。 在暂缓申请期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中心除了做好第四期经济适用住房公开销售工作外,还要做好前三期公开摇号入围人员选房、购房工作,同时还需要对2万多户已申请报名家庭建立购房档案、资格复查,微机档案整理和发放购房资格证明等多项工作。什么时间恢复申请,另行通知。 经济适用住房中心将于近期公布第四期公开销售的房源及报名办法,请大家注意有关新闻媒体的相关报道和公告(大河报、郑州晚报、河南商报、河南日报、郑州日报、东方今报)或郑州市房地产网查询。 同时提醒大家: 1、凡符合购买条件的购房户,应向经济适用房中心提出申请,通过经济适用房中心组织的公开销售活动合法购房,严禁从各经济房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违规购房。 2、对经济适用住房承建单位的违规售房行为,房地产管理部门将不予为其办理过户和房屋所有权手续。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对违规销售者除没收非法所得外,还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关处罚。 3、请广大市民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莫听信经济适用住房虚假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4、广大市民如发现违规炒卖经济适用住房行为,可及时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主管部门举报(67182867)。 二00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align][align=left]一、项目基本情况 [/align][align=left] 二、申购登记时间 [/align][align=left]2007年7月2日—7月6日。申购登记次序不作为选房顺序,超过时限不予登记。 [/align][align=left]三、申购登记地点 [/align][align=left]1、裕华美欣:新柳路与长兴路交汇处裕华天俊华庭售楼部 [/align][align=left]联系电话:63985777 63983555 [/align][align=left]2、红河瀛园:五龙口南路西段工地现场售楼部 [/align][align=left]联系电话:67513599 67513766 [/align][align=left]3、啟福中原:啟福花园二期华山路与汝河路交叉口啟福中原临时接待中心 [/align][align=left]联系电话:68706888 68706999 [/align][align=left]4、西湖春天:冉屯东路西湖春天售楼部 [/align][align=left]联系电话:67548888 67549999 [/align][align=left]四、销售对象 [/align][align=left]2007年6月22日前申请登记并经审核符合购买条件的市民(含一、二、三期参加摇号未入围人员、候补入围人员)。办理申购登记时,需持购房资格证明书、申请人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到申购登记现场进行登记。 [/align][align=left]2007年6月22日以前在中心递交申请表的,请于6月28日以后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中心领取购房资格证,参加公开销售。 [/align][align=left]五、销售方式 [/align][align=left]1、本次销售采取统一组织,公开、公平、公正的摇号方式进行,通过摇号的方式一次性确定入围名单和选房顺序。邀请市监察机关、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全过程进行监督,市公证机关将对摇号过程进行现场公证。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对公证结果予以公布。 [/align][align=left]2、本次公告销售的4个项目,将按项目分别摇号确定入围选房名单。购房居民(不含参加三次以上报名人员)只能选择其中1个项目办理申购登记手续1次,且不能变更,对于不按规定,多项目登记的,一经发现取消此次参加摇号资格。对于参加三次摇号均未入围家庭,可以在此次公开销售活动中同时选择二个不同的项目各报名一次增大入围机率,如两个项目同时入围,在选房时必须放弃其中一个项目。 [/align][align=left]3、其它未尽事宜,按《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align][align=left]4、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在申购现场解决的,一律到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中心1007房间咨询办理。 [/align][align=left]六、公开摇号结果的公布 [/align][align=left]1、入围结果查询:郑州市房地产网 网址:www.zzfdc.gov.cn或者www.zzfdc.com.cn [/align][align=left]2、入围结果公布:各售房小区现场张贴公布或在郑州市房地产网查询。 [/align][align=left]七、其它事项 [/align][align=left]1、本次公开销售的房源,其入围人员的具体选房时间,另行通知。 [/align][align=left]2、市民代表产生方式: [/align][align=left]市民代表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符合本公告第四条销售对象中规定的申购登记资格。市民代表的产生采取微机摇号的方式,在4个项目的申购人员中随机产生20名,届时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察公证机关和各新闻媒体参加,由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现场操作随机选取。并从20名代表选举产生进行现场操作摇号的市民代表。 [/align][align=right]二OO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alig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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