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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有欺瞒成分的婚姻,我该何去何从?
问题简述:
他是外籍华裔,对我一见钟情,经两年的邮件来往,和数次的见面相处。原本没结婚打算且谨慎内向的他决定结婚。本人比较重情,经济条件还行,只想好好的嫁人生子。但在婚前他冷不防提出签订婚姻合同,说只是例行契约,婚前财产分开,婚后共同所有。我同意了。 他回国后请公证处或律师单方起草了合同,全是法文。我在信任他而完全不懂法文和内容的情况下,经领事馆和他的授意,和他签了合同,而且合同正本只有一份。现在他已回国,正本由我代领在手。 事后我感觉不对劲才找人翻译,内容完全与丈夫所说不符。是婚前婚后财产分开。所有的东西谁的名字就是谁的,仔细到家具电器谁买的归谁。不得以配偶的名义向别人借债,若无证据,谁借的钱谁还,如有证据借钱是给配偶的,配偶应该还钱。一方去世,另一方及小孩想得到财产,应该两个月内提出。一方去世,另一方想得所有房产,应在五年内将一半的钱付给孩子... 他既想娶你又如此抠门。看后比较伤心,有不受尊重受蒙骗及受辱感。因自己的轻信和不谨慎签下合同,现在万分后悔和难过。签证也下来了,矛盾该不该出去,婚姻该不该继续,毕竟对感情是种伤害。 请教热心人士和专家们,我在这样的情况下签的合同有效吗?可以更改和取消吗?该如果补救?如何对待这样的婚姻?不胜感激!
论坛网友回答:
我觉得他还是爱你的,但在财产方面对你不是很放心。 这样的合同对他有利,对你不利,另外他骗你也是不对的。 我觉得还是要签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相对公平的合同为好。 假如有一天他有了外遇和你离婚,你不是一点保障都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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