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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婚姻登记!!

    问题简述:
    我是广东人,我老公是安徽人,我老公毕业以后落的集体户口,现在我们准备在广东省梅州市登记结婚,登记处要求提供户口本或者户籍证明,但现在安徽省和江苏省已经分别于去年和前年开始,各地派出所不再出具户籍证明,集体户口的户口本只有一张常住人口登记表,我们用登记表原件去登记结婚,工作人员答复不行,用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户籍专用章也说不行,请问有什么其它的方法可以解决,是不是因为两省之间的政策差异,现在我们无法结婚了。盼复!!!
    论坛网友回答:
    那你问问你们那边民政所要怎么才行啊,实在不行,就去安徽登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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